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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相互保”颠覆保险行业?别这么幼稚了好吗?

发布时间:2018-10-29 07:31:58 所属栏目:酷站 来源:驱动号
导读:这几天,很多客户问支付宝推出的“相互保”怎么样,索性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说说这款被支付宝炒到天上去的另类保险。 昨天晚上,朋友转发了一篇某公众号的文章,这文章极尽吹捧之能事,好像“相互保”一推出,就可以颠覆整个行业,终于有一家机构不以盈利为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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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,很多客户问支付宝推出的“相互保”怎么样,索性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说说这款被支付宝炒到天上去的另类保险。

昨天晚上,朋友转发了一篇某公众号的文章,这文章极尽吹捧之能事,好像“相互保”一推出,就可以颠覆整个行业,终于有一家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,为老百姓做点实事了。大家看看这篇文章极具煽动性的画风:

果然,在支付宝巨大流量的带动下,在不专业的媒体一股脑的吹捧下,在吃瓜群众不明真相的推波助澜下,“相互保”在推出短短几天之内,加入人数突破了700万人,照这个速度,一个月内,突破2000万人也不在话下。

果然,互联网时代,流量就是一切,真相往往会被淹没。

先说结论:“相互保”有一定价值,而这种价值也仅仅是“聊胜于无”而已,其先天的无解缺陷决定了它完全无法取代重疾险的价值。

那么,“相互保”到底是个什么保险?

它本质上是一个保费不确定的定期消费型重疾险。这里面有四个关键词:重疾险、定期、消费型、保费不确定。

重疾险: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“相互保”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,“相互保”的承保公司信美互助按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。

定期:40岁以前为30万保额,40岁到60岁为10万保额,60岁以后不保。

消费型:该保险没有任何现金价值,退出不会有任何返还。

保费不确定:这是它与传统保险最大的区别所在。传统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先收取保费,发生风险后再由保险公司理赔,保费是确定的。如果实际发生的理赔低于保险上市前的精算设计,保险公司的利润就会增加;反之,保险公司的利润就会减少甚至亏损。而“相互保”先不收保费,一旦发生理赔,理赔款和保险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由全体参保人员分摊。所以,它的保费是不确定的。

重点来了,“相互保”到底存在那些方面的硬伤呢?

第一、“相互保”无差别性收取保费是不公平的。

本质上讲,“相互保”是非常接近保险起源的一种形态,可以说是保险的一种“返祖”。远在公元前2000年,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难时,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,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,损失由各方分摊,形成“一人为大家,大家为一人”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。大家看,“相互保”是不是跟这种形态很相似?

然而,如果这种形态是最佳的方案,保险就不会进化到今天这个样子,一直按照这种风险均摊的原则不就行了,多简单哪?而真相是:这种均摊原则隐含着巨大的不公平:你的船专门往危险的地方去,每次运的货又特别多;我的船质量更好,行驶的路线又更安全,但又不敢说完全没风险,所以我也需要保障,但我凭什么跟你承担一样的费用?

“相互保”则面临同样的尴尬:张三今年50岁,李四今年40岁,这两个人从年龄上看发生重疾的风险差距是很大的,但在“相互保”里,他们得到的保障和付出的费用是没有任何区别的;而如果又有一个王五,今年39岁,他跟李四又形成了不公平,两个人每年付出同样的成本,王五得到的保障是30万,而李四得到的保障只有10万,请问李四到哪里说理去?

年龄还不是最大的不公平,最不公平的在于健康状况。我看了一下,“相互保”的健康告知非常宽松,举个例子吧,一个肺结核病人,只要他两年内没有连续住院超过15天,都可以加入获得保障。那么,一个带病投保的与一个标准健康人士,发生重病的风险概率,差距是非常大的。然而,按照目前这种无差别费率,事实上就形成了健康人士对风险人群的一种单方面捐助。

第二、“相互保”很难解决“逆选择”问题。

什么叫“逆选择”?在人身保险中逆选择表现为,有病者要求参加健康保险,职业危险性大的人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,死亡率高的人要求参加死亡保险等。每增加一例“逆选择”,就会让全体投保人增加一份风险费用。

而任何一件事情,一旦游戏规则确定,那么参与游戏的各方就开始为了自己的利益开始相互角力和博弈。以往的博弈,来自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;而这个“相互保”,制定规则的支付宝和信美互助反而站在一边看戏了(因为他们反正要收取理赔款的10%管理费,稳赚不赔),变成了投保人之间的互相角力。而投保人由于信息不对称,就只能把裁判权交给了上帝视角的支付宝和信美互助。

我在前文中已经明确说明,由于“相互保”的健康告知过于宽松,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,不排除一大批健康状况根本不符合商业保险投保规则的人带病投保,这样一来,赔付风险将大大增加,而所有的赔付都是由全体投保人来共同承担的。

这还不包括故意或无意隐瞒告知的,如果这样的参保人多了,以信美互助这样一家新公司的人力物力,有没有能力对每一起理赔进行详尽的核实调查?即使有能力,它又有没有这个动力?毕竟,理赔的多少完全不影响信美互助这家公司的利益,理赔越多,反而它的利益更大,因为收取的管理费越多。你看,这样的规则是不是有问题?

第三、投保人要承担的费用可能没有想像中乐观。

“相互保”宣传中说,每一起赔付,平均每个投保人承担的费用不超过0.1元,如果超过了,则由保险公司承担。唉哟,乍一看上去,多好啊,把投保人承担的费用控制的这么低。

但是,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于每起赔付投保人要承担多少钱,因为按照目前700万人的规模,每起赔付最高30万,分摊到每个投保人只有4分钱,怎么可能超过0.1元而需要保险公司来承担?所以信美互助开出的这个承诺是一张空头支票。

关键在于每年会发生多少起赔付?如果每年有10万分之一的人发生理赔,每个人需要分摊的费用就会超过300元,如果更多呢?当然,理赔概率我是不懂的,没有发言权,这是精算师的专业范畴。信美互助的精算师声称:按照他们的精算,平均每个投保人一年要承担的费用大概在100多元,但是也有很多精算师得出了不同的结论,最高的甚至算到了600多一年,如果按照这样的费率,已经远远超过了保到60岁的消费型定期重疾险的费率。这还没有把逆选择的风险考虑在内。

(编辑:济源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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